喜歡一個男生 ,是在補習社認識的。
很多人叫我去告白, 可是还是不確定 我是真的"喜歡", 還是因為花心。
因為在之前, 我又有個很多暗戀的男生, 都沒有去告白, 但都在一段時間後淡忘。
我雖然知道我應該放棄現在喜歡的, 我现在年龄还較小, 而且搞不好也会像以前那般忘记他。
可是我好像用不出什么理由来说服自己。
如果可以, 請罵醒我。
謝謝
喜歡、欣賞是很正常的,為什麼一定要放棄?
你可以繼續喜歡很多人,從中去發覺哪些特質是吸引你的,當你發現很多特質集中在同一個人身上,或許就能延長你的喜歡。
你也說自己有可能會淡忘他,就順其自然吧!
(記得也要花時間顧好課業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