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使者:萌哈)
看到您的想法我也好好的冷靜下來想想了
其實就算真的最後沒有給我一個承諾,我只希望他能好好發自內心跟我道歉
而不是這樣拍拍屁股就走人
留我獨自一人去面對接下來身體可能會發生的病痛
我也想過還是不要和他父母討論他的事情
自己過得好就好
活得比他快樂就好
但總有一個想法:憑什麼你也可以好好的去和其他人談戀愛,不用對以前所做的事情負責
而我也在擔心和他交往的女生會不會像我一樣被他這樣搞得遍體麟傷
(從他的戀愛態度上終於搞懂為什麼女友一個換一個了...)
醫院醫生和我說過:「男生只顧自己爽,到頭來苦的還是女生」
或許因為醫生這句話讓我認為明明錯的是他,為什麼受苦的是我
所以才想要和他父母說他在交往期間對我做了哪些事情
身邊女性朋友也是被前男友粗魯對待而搞到身體都要定時去醫院檢查
朋友怕對方報復所以什麼都沒說
自己默默承受這些
所以才不想就這樣甘願被欺負,什麼都不做讓對方繼續傷害下一個人
但要如何做也真的是個大難題(´pωq`)
找人狠狠打他一頓後放上爆料公社揭穿他如何?不過有可能會被抓.....
這人也太渣了==根本是為了性去跟女生交往
如果你有相關的傷害證明是可以去法院提起告訴的
用法律制裁他吧,讓他被關付出代價...
長期承諾關係不代表自動讓渡性自主,你沒有滿足性需求的義務(由比利WW提供的訊息)
那時候你與他是非自願的性行為(強迫)算是性侵
多蒐集一點證據,到醫院去辦當時的證明(驗傷單,診斷證明)
去筆錄時最好要找律師陪同,警方筆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瑕疵,這在呈堂上非常不利
最好自己也錄音且準備人權律師
你們算集體受害,集團訴訟是個辦法,罪證歷歷的指控比單方有效且有實據
若是不起訴就利用社群網站說的隱諱點發到他的朋友圈
別為了他費太多精神
BY萌哈,法律部分由WW補充(若是真的走法律可以請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