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疑難 · 2018-05-04
分手一個月走不出來……
張小嫻說過,如果想要忘記一段感情,方法永遠只有一個,「時間」和「新歡」,要是時間和新歡都不能讓你忘記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 .....
在我看來一個月的時間真的很短,對我來說哪怕是五年十年的光陰歲月,都沒辦法讓我放下一個很難放下的人,基於我本身相當念舊且惜福的心態作祟,所以我知道,我對「時間」是免疫的,除非我願意打開心房敞開雙手接納「新歡」否則我是無法重見光明的,這是我根據上述這段話的自我診斷,那你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