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會不會是一件丟臉的事
我喜歡上了自己的國文老師
現在畢業了,也滿久沒見到他了,
可能因為長久的想念,搞得自己有點生理跟心理都不平衡了,很多人說叫我就把他忘了,但我根本沒辦法,我也不可能找他,因為他結婚了,很遺憾在畢業前幾天才跟他變得很像朋友,我想問的是,忘掉一個人真的像他們說的那麼容易嗎?
你好啊~
我覺得忘記一個人,是非常不容易的,其實用說的確實很容易,但真的要去忘記的話需要多大的力氣和力量。
常常很多人都說,下一個會更好,這是最簡單也最現實的說法。
(愛的有多深,忘得越痛苦。)
其實我也單戀過一個人,我自己知道我沒機會了,我怎麼去忘記他的?都是要靠時間去沖淡一切的不在乎。
要去忘記一個人有很多方法,和朋友多聊聊天,或是常常出門玩阿,用這些事情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都是可以的。
只不過用這些方法我認為都是來麻痺讓自己不去想念或是去思念他。
或許能做到百分百的不在乎,卻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忘記他。
只要那個人在你的心裡有一個地位,你放手了,他其實還會存在的,總是能顛記著。(除非很意外的就是自己失去記憶....
比起忘記,我覺得更需要的是不要去在乎他。
而且可能在轉移自己注意力的過程中,你遇見一個另一個心儀的對象也說不定。
有時候感情都是有緣無份的。
有些人只是陪著你成長,有些人只是陪你一起生活,有些人只是給你教訓。
但我相信,能遇見能喜歡都是一種非常美好的事情,不管結局還是過程,難過還是快樂,這些都是你僅有唯一的回憶。
如果問我,我現在如何看待那時候愛他的我?
我會告訴你,很傻但也很值得,傻的是讓自己受了很多委屈流了很多眼淚,值得的是曾擁有一些我覺得很美好回憶。
不管是愛上誰都不要覺得丟臉,這些都是自己生活中的一個經歷,或許在未來的自己能夠更成熟的去看待這件事情。
還能當上朋友我想那就是最好的結局。
這些都是我的看法,剩下的就要靠你怎麼去覺得了。
最後謝謝你的來信,還有什麼問題歡迎再次來信,雖然我覺得我說得很爛,但還是希望你能了解我想說的www(抱緊你
by薰衣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