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一年還不給另一半因此分手,那是太保守還是對方的問題
“為什麼不給我?”
“我們在一起這麼久了,為什麼不行?”
“你是不是劈腿,所以才不給我?”
“那就證明你愛我啊!”
女孩,愛跟上床是兩回事,如果再有人以愛之名義要你跟他上床,請賞他一巴掌,跟他說”請不要汙辱愛這個字。”
關於身體自主權
我國憲法第八條說明,人對自己的身體、心理應有主張控制權,簡而言之,你對自己的身體在憲法保護範圍下,有絕對行使權利,除非你犯法,不然你終生享有這項權利。所以,女孩們,自己的身體自己作主,不要讓一句愛與不愛左右你的自由意志。
關於戀愛
男生們的戀愛模式通常是視覺性的,當他因為外表看上一個女生,百分之九十是因為身體的吸引力,簡而言之,就是精蟲衝腦了,這跟成熟與否無關跟性別更是無關,只是成熟的男人更懂得控制自己,能明白什麼叫真正的喜歡,而女生當然也有慾望,我們又不是神仙無七情六慾,只是女生容易想得更多,關於是否真心還有未來等等問題都會比慾望更來的重要,所以如果男方給女方一個不穩定的空間,也會打壓女生的意願喔!
那要怎麼確認男生真的喜歡你呢?就是當他心裡覺得“就算不跟你上床,我也很開心”的時候,通常這要男生們自己思考,觸發時間大約在女生拒絕他們好幾次的親密行為後,他們會開始思考“我跟她在一起,真的是因為喜歡嗎?”,這時候就恭喜你啦!任務成就達成一半了,接下來就是繼續拒絕他,直到你發現他是真心全意的喜歡著你的時候,你的成就任務就完成了!當然也可能失敗,就是他發現自己好像沒那麼喜歡你,要跟你分手的時候,但請不要難過,因為你放生一個渣男,而且你為自己避免了一次傷害,發生關係後,不管是身體還是世俗眼光都對女生不公平,所以保護身體自主權的你,並沒有錯!
關於合法性行為
我國刑法第227條規定,若與未滿14之男女發生性行為,處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之有期徒刑,猥褻行為處三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與14以上未滿16者發生性行為,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猥褻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問如果兩個都未滿16呢?傻孩子,兩個都罰阿!只是會減輕,或者另提告訴乃論罷了,所以不要有僥倖的心態,被抓到會毀一生。
關於保險套基本常識
第一基本常識就是戴保險套,衛生所有免費發放,你也可以自備,不管你怎麼弄到手,結婚前都帶著。
第二基本常識,保險套不要戴兩層,這樣會因為摩擦力破更快。
第三基本常識,若是忘記帶套,請吃事後避孕藥,藥房會有賣,基本上都會避成功,只要你照著說明吃。
第四基本常識,不要以為還沒到點就可以不用戴,男生有個東西叫精前液,在射精前就會跑出來的東西,一樣會懷孕喔~
關於女孩
雖然初夜不是最重要的東西,但面對世俗,我們必須承認,女生就是吃虧,我們會被冠上各種各樣的難聽名號,如果不幸懷孕,要墮胎也很傷身體,男朋友也可能因為害怕所以逃走,到時候就是你和愛你的人,面對剩下的殘敗事實,所以阿~女孩們要學會保護自己,學會對男朋友說不,上床不能證明你愛不愛他,只能賭一把他愛不愛你,為什麼要把自己大把青春賭在這?不要忘了,你也可以值得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