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我一樣也是被逼婚的因為他有隱疾,對女性有嚴重的偏差,認為女性就該跟男性一樣,可以做一切的苦力工作,他可以為什麼我就不行,看着你搬重物,搬不動也不會幫忙,地上有泥濘,他還是要你走過,你想,這是正常的人嗎…正常人是不會嫁給他,我就真的不正常嫁給他(我也很不想嫁還不是媽媽硬要我嫁,還好是說要我撐一年,就隨便我可以離),要維持一年的婚姻真的很難,要預防他動不動就跟他媽告我的狀,還要提防他是不是又會把我私底下發的繞騷,到處跟他家人講,這樣的日子真的很熬,動不動就幫我樹敵,這次他又成功的氣到我了,我只能又把他當隱形人,他又要把我當空氣了,他媽又要來質問我了,煩啊
妳的故事蠻多令人驚奇的地方,包括為什麼令堂只要妳維持一年的婚姻就能隨便離婚這種奇怪的要求。不過妳並沒有針對每個矛盾的原因細說,或許妳不方便說。
不過可以從信裡面看的出來,妳不喜歡這個婚姻,不喜歡的事情離開不就好了?還是離開以後會造成令妳更不愉快的處境呢?人總是需要取捨。
有一句話是:幸福是一種能力,並不是一種狀態。幸福是基於這個人的天生個性及想法,跟外在環境無關,也就是妳內心的感受只跟妳腦中的想法有關係。不開心的人離不離婚、貧窮或富有,都一樣過的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