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跟女友交往5年多,遠距3.5年,她是外島居民 也選擇在她的家鄉工作,可以省下住宿跟餐費。而我是台北人, 最近退伍還在找工作中。
我們之間一直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就是對未來的共識不太一樣,我希望可以在本島內同居(等工作一段時間有存錢後),考慮到交通便捷及資源,而女友想待在家鄉(愛惜家鄉及環境好),為了這個問題先前已經討論多次但都沒結果(基於還沒工作,沒有本錢去改變)。
最近幾個月她有提到沒有感覺和暫時分手的事情,我認為遠距離是最大的原因,其次為沒有共識。我認為等有積蓄後看有沒有改變的餘地(比如讓她搬來本島工作或等待其他契機),不然沒錢也真的不能做任何事,但又有她年齡的問題,因為她28了,也有告訴她很想娶她,但要時間。只是現在真的走一步算一步嗎?
我有一個黑道的頭目朋友,一次聚餐時跟我說(台語):男人怕甚麼沒女人啊,男人是怕沒錢而已。雖然他講的很直接但也是事實,而且對你來說有必要講直接一些,畢竟你目前仍處於無業在找工作累積積蓄的情況。
對方既然提出分手的要求也不需要挽回,畢竟兩個人距離太遠能相處的時間太少,須要克服的環境問題很多。你找到工作以後累積積蓄到足以養活自己,有了積蓄能同住,並且對未來有計畫踏實的在實踐中再去跟對方說自己願意跟對方攜手共度的誠意,應該是比較洽當的作法。
我猜測會願意在外島與家人同住、工作的女生,對物質欲望要求相較之下應該比其他女生要低的,也就是好消息是,這個女生是比較容易滿足的。前提還是你自己要能描繪出初步的未來,為了兩個人能長久走下去而努力,在這之前只要很明確的跟對方說,你願意將所有的時間與心思花在自己的前途上,這完全是為了兩個人的感情能更進一步,然後就當成是分手的普通朋友聯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