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17歲的專二生,去年4月我爸爸去世了...同年我媽媽車禍...還好沒受太大的傷~
可是家裡壓力太大了...媽媽有輕微憂鬱跟輕微躁鬱,所以跟他很難溝通。
有位姐姐,她是中度智能障礙...。
又加上爸爸生前很寵她,導致會講話很不經大腦。
所以很多事情不知道找誰比較好。
有時候家裡事情太多,半夜有時候會真的不想活了...
以及學校的費用也是支出,必須打工,除了餐費,我的支出都不跟媽媽拿錢(跟媽媽住一起)。
打工的場所是會計事務所,那裡壓力很大,怕會拖累搭大家的進度..
一堆的壓力在我這,會喘不過氣來..
希望您這裡有可以解決壓力的方法或建議~~
首先為你的狀況向你說一聲辛苦了
然後媽媽的部分看要不要帶她去就醫看病
吃藥控制病情會好一點
還有空閒時帶她出去走走會分散她的壓力,也能讓你們兩可以好好溝通相處
然後姐姐的部分
看你們能不能申請低收或是中低收,減輕一些負擔也有補助或是社會局幫忙照顧姐姐
若是不行的話
姐姐部分可以申請一些補助
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96年度為23,773元)
2.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未超過一定金額(第1人200萬元、第2人起每加1人加25萬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公告現值650萬元。
4.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但低收入戶扶助及榮民院外就養金不在此限。
※ 年滿6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老人,基於福利最佳原則,請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低收入戶接受健保補助住院滿3個月亦不得接受補助。
補助標準:
一、列冊低收入戶
1.極重度、重度、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7,000元。
2.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4,000元。
二、核列中低收入戶
1.極重度、重度、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4,000元。
2.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3,000元。
應備文件:
1.申請人印章、全戶戶籍謄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全戶之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1年內頁明細影本。
2.檢附直系血親之戶籍、稅籍資料。但子女已出嫁或入贅且未共同居住者,應附證明,得不計。
3.戶內如有16歲以上學生應檢附學生証影本。
4.戶內如有入伍當兵者應附服役證明書。(向兵役課申請)
5.身心障礙者單獨1戶時,應附父母及撫養關係人戶籍、稅籍資料,或父母除戶資料、無撫養關係人切結書。
詳細的要再查查你們縣市的規定
不過應該差不多
哈覺得從根本上減輕你的壓力才是最好的幫助
你可以查查或是詢問有甚麼補助幫忙措施
好好爭取可以節省很多開銷
減少壓力的辦法大概只有好好睡眠好好吃飯
出去走走散心吧~
祝福你快樂成長 (≧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