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經歷 · 2018-07-03

解憂大大們,您好
近日於職場發生一些衝突,公司違法在先,卻要調動員工的工作單位,還被上級主管當面嗆"要玩來玩",任意調動休息時間在勞基法最低限度。
我真的這屬於法律層面,在這裡比較不適當,我也諮詢過相關單位了...但我查過我們公司發生過的檢舉或是更嚴重的案例,似乎都顯著小蝦米就是會被大鯨魚吃掉,也正因為發生如此的事情在我自身,我才知道原來我在黑心公司做了這麼久,而渾然不知。
同事及朋友們聽到原由及過程,都很替我抱不平,卻又無奈立場無法挺身支持。
這場戰,我孤軍一人,卻有無數人默默認同我...我很怕牽連到家人,也不想違背自己苟且偷生,願司法公正一切順利


24比利

致 那個在職場不順遂的妳,

  妳好,首先我有點好奇,妳諮詢過相關單位,或是檢舉,是向勞工局申請勞檢嗎?還是直接向勞工局申訴?現在勞工局其實抓的蠻嚴的,如果大型企業會注重企業形象的,通常不太敢亂搞,所以我個人認為勞檢還算是個不差的方法。

  當你在的公司的處境已經困難到妳需要和勞工局申請勞檢狀況,妳應該還要思考的是,這個地方是否是能久留的地方,我相信員工和公司的關係就是,妳願意來公司上班,公司願意付錢請妳上班,這是一種互相的關係,另一個考量,我想就是可以考慮離職或是找下一份工作了,我覺得這其實是真正應該思考的事情,因為公司有公司的環境,妳不可能去改變他,勞工局也不可能,他頂多罰罰妳錢,所以與其改變他,不如改變妳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