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經歷 · 2018-06-10

小妹因從小父母因父親外遇離異,扶養權雖歸父親,學費部分由父親所出,但實際照顧卻是母親,活到這麼大也沒幾次遇見父親,只看得到他的錢。

然而前陣子在大陸工作的父親因中風倒下,帶著外遇對象回台灣醫療。

雖然命是救回了,但卻也半殘,無法工作生活。於法律上來論父親的確有養育,但實際上根本等同於陌生人。

很多人都說我已成年,應該要盡孝道扶養,但從小我收到父親的法院通知書比實際看見他的次數還多。
說實在不想承接這個義務。

現在父親因沒錢想跟我要錢,因我目前手邊沒有錢可以給,所以這次先拒絕了。但事後父親卻打算告我遺棄。

我整個心都冷了,我們真的不熟,父親的錢在上大學前就斷絕了金源,高中前學費雖是他出的,但生活費是我媽跟我半工半讀存的。

因一下子衝擊的事情太多,讓思考一團亂,覺得不知道該怎麼辦...



蓋世太保

我覺得法律上應該有很多這方面的訊息 你可以找看看
現在有很多免費詢問的你可以去找看看
以我個人感覺 大家都覺得你要盡孝道扶養
我覺得  你只不過是出錢而已 其他的你也沒盡到多少父親的責任
遺棄就遺棄阿 你也可以放棄繼承他所有的東西阿
我覺得 跟媽媽討論看看 看他怎麼想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辦法幫助到你
by 天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