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七雜八 · 2018-06-09

工作會遇到主管不合理的要求店內活動, 會有如果不參與活動則不給薪這類的話語
但那天我休息不用上班 卻要為了迎合主管的活動而耗費我休假時間 那天我已經有與其他人相約要出遊 卻要為了這事情排出時間暫時離開兩小時
只是為了他往後管理方便


24比利

在台灣,出了社會之後這些都是必須默默接受的呢~如果真覺得不喜歡可以考慮換個工作或如果有超時的證據就檢舉那間公司吧~

加油加油加油!!!

By J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