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曾經互相喜歡過,然後算是有實無名的交往了一陣子
(但雙方互相明確說出好感是在關係淡掉後再提起的)
之後還有可能作回很要好的朋友嗎?還是經歷了那些事就不太可能了?(都是女生)
當然想要作回朋友有可能是我自己不甘心,但另一個原因也是要是撇開感情,她是個非常好值得當朋友的人
謝謝
這是有可能的喔~但或許你們之間會先需要"冷卻"。
因為當距離太過靠近時,即使明知道已退回朋友,心情上依然會不由自主地在意、去回想,並突然有時產生濃烈的情緒、莫名的情感進而看不清。
先保持一段自然的距離,順其自然並且抱持隨緣,在這段時間吞吐過去、調整現在、真正放下,才能將所有看做一段經歷與回憶。
給予彼此一段冷卻的時間與調適的空間,令曾經的好感成為過往雲煙,才能真正自然回歸到朋友,相處上也才能自在而不尷尬並放寬心。
by玖殜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