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處之道 · 2018-06-04

我工讀快一年了,交辦給我的事情雖然是雜事,但我還是很快做完,但後來一些正職也開始會把超過我工作範圍的雜事交給我做,自己卻在一旁納涼,而技術性的工作卻完全不教我。我跟老闆有交情(當初就是老闆臨時幫需要工讀的我安排職位),應該告狀嗎?還是默默把時間做滿就好(合約是預先領錢,但是需要做滿一定時數)?最近一個禮拜都沒有雜事可做(為了不想給老闆麻煩,我都是有做事才算,待命都不算時間),沒事找事,我把休息室很難開的那道老舊的鎖拆下來上油,裝回去卻真的不能開了,我很自責,雖然正職他們礙於我跟老闆的交情都說沒關係,背後會怎麼議論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明明是唯一試圖想要解決事情的人,到頭來成功了未必會被感謝,失敗了卻會被苛責,做人真難。使者你有什麼建議嗎?


24比利

你好,看到你的來信真的很為你心疼,社會上的人情冷暖就是如此,大家不會因為你做一百件好事感謝你,卻會因為你的一件壞事而指點你,但我還是希望你可以一直懷抱著善良的心,要成為怎樣的大人,只有你能為你自己做決定,別去學習那些你曾經看不起的行為,加油。

另外我建議你別直接告狀,這樣是否只會得罪同事呢?我不清楚你們的產業類型,但擔心你在未來被熟識的人所欺負,你可以以聊天的方式跟請你做事的同事或是老闆說(最近我開始幫忙做一些事情了,想說也可以幫忙一些比較技術類的東西),換這種方式說,是不是能讓老闆覺得你真的很願意認真學習又肯幫同事忙呢?

By  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