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涯規劃 · 2018-05-30

我3月的時候接了一份餐飲業的外場工讀,最近偶然得到一個去公家機關打工的機會(比較輕鬆錢不會比較少)已經確定7月就能開始工讀了。原本我覺得第一份的餐飲業工讀應該要至少做滿半年不要隨便離職,但是最近那邊的店長排班真的很亂,搞得我上班變的很累,每次都還必須不支薪的加班,讓我有想提早辭職的念頭,但是又覺得對一份工作不可以這麼任性應該要有責任的去做到當初對自己承諾的半年。
我實在是很猶豫,所以想聽聽看別人的看法QQ


珍妮佛

加班一定要給加班費,如果主管不合理的要求加班,妳可以向勞動部舉發他們的行為,這是為了你自己的權益,也是為了以後的人們,不會受這種惡劣制度欺壓

你可以先去投訴,如果他們有改善,那你就可以完成那件對自己的承諾了,如果沒有那就辭職吧!妳不是聖人,不會經歷人間苦難就變成神,所以不用委屈自己在那種地方,接收不平等對待,反正你也找到新工作了不是嗎?如果沒有什麼其他的後顧之憂,就去向主管提離職吧!讓他們也好提早找人

            珍妮佛